关于启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理工类) 2025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位老师: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西交校科〔2023〕2号)的要求,现启动2025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理工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科技创新项目类
该类项目主要用于支持新入职青年教师(理工类)开展自主科学研究,提高科研创新能力。
1.申报条件
(1)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全职博士后或有博士学位的专职科研人员,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资助的教师不受此条件限制;
(2)申请人未获得过科技创新项目资助;
(3)年龄40(含)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适度支持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引进人才。
2.研究期限
每项10万,执行期2年,即2025年1月-2026年12月,分年度下拨。
3.项目组织形式
(1)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须于2024年12月9日前登录“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在“校级项目”板块完成申报材料填写,学院及科研院将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2)待科研院审核通过后,学院暂定2024年12月10日组织专家开展2025年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的评审工作(详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申请人需准备纸质材料和5分钟的PPT进行汇报。
(二)基础研究培育类
该类项目主要包括理科培育支持专项、学科交叉研究专项。
1.申报条件
(1)理科培育支持专项
a.申请人年龄原则40(含)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b.申请人学科:数学、物理、力学、化学等学科;
c.申请人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且项目已结题,未主持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以上项目。
(2)学科交叉研究专项
①人工智能专项
a.申请人年龄原则40(含)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双博士学位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资助;
b.应邀请至少2名指导专家对所开展交叉研究科学问题进行咨询指导。指导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申请人所开展主要研究应为指导专家从事或熟悉领域。
②低空经济专项
a.申请人年龄原则40(含)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双博士学位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资助;
b.应邀请至少2名指导专家对所开展交叉研究科学问题进行咨询指导。指导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申请人所开展主要研究应为指导专家从事或熟悉领域。
③医工结合培育专项
a.项目实行学校和附属医院“双负责人制”,学校在职科研人员作为第一负责人,附属医院在职科研人员作为第二负责人;
b.重点项目第一负责人应未满45周岁,一般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
c.重点项目结题要求第一负责人在项目资助期内牵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含一般重点、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等)项目,并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一区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其他基本条件和考核指标等内容,详见附件3。
2.研究期限
理科培育、学科交叉一般项目资助力度均为10万元/项,执行期2年;学科交叉医工结合重点项目资助力度30万元/项,执行期3年。
3.项目组织形式
(1)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须于2024年12月9日前登录“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在“校级项目”板块完成申报材料填写,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医工结合专项项目需签订合作协议,申请时可由负责人签字后扫描上传系统,待项目批准后正式签订。合作协议模板详见附件4),科研院将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2)待审核通过后,科研院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择优资助,重点项目采取会议评审方式遴选,一般项目采取通讯评审方式遴选。
(三)科技人才团队培育类(优秀青年团队)
该类项目主要用于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原始创新能力和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领衔的跨学科、跨领域优秀创新团队。
1.申报条件
(1)团队负责人原则上未满45周岁(2025年1月1日);
(2)每个二级单位限推荐1个团队;
(3)其他条件详见《西南交通大学“优秀青年团队”培育管理办法(试行)》(附件5)。
2.研究期限 3年,即2025年1月-2027年12月。
3.项目组织形式
(1)申请团队请于2024年11月29日前将拟推荐团队的《2025年度优秀青年团队项目申报表》(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模板见附件6)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提交学院31528办公室;word电子版发送至学院邮箱scky@swjtu.edu.cn。
(2)待各单位完成推荐工作后,科研院将组织专家对2025届申报团队进行评审,择优支持不超过3个。
(四)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类
该类项目主要用于支持我校教师与利兹大学等国际知名大学、科研机构人员开展学术交流和国际科技合作。
1.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资助的教师不受此条件限制;
(2)申请人与利兹大学等国际知名大学、科研机构有前期合作基础;
2.研究期限
每项10万,执行期2年,即2025年1月-2026年12月,分年度下拨。
3.项目组织形式
(1)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7)和《xx单位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8),于2024年12月6日中午12:00前将word电子版提交学院邮箱scky@swjtu.edu.cn。
(2)科研院将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择优资助。
(五)科研平台运行类、重大项目培育类、科技人才团队培育类(科技菁英和科技新星)、GF类另行通知。
二、限项要求
1.建议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首次先申报科技创新类项目。
2.申请人本年度申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类别不限,每人限获批1项。
3.有在研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申请人不得申报当年项目。
4.已获得科技创新项目类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此类项目。
5.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3个项目。
三、特别提醒
1.鼓励承担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教师,积极在《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工程世界一流学科创新支持计划专项期刊目录》或国际知名期刊发表国际合作论文。该论文将作为项目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
2.经费支出进度要求为6月20日50%,9月20日75%,11月20日100%,未按进度要求完成的部分经费,科研院将收回统筹使用。
3.如需购买专用科研仪器设备,请在科研院网站“常用下载”下载“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仪器设备采购(租赁、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办理。
4.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技术文件等),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中英文字样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论文不予认定为项目成果。
四、联系方式
科技创新项目类:董雪颖 66367276
基础研究培育类:梅 莉 66367275
科技人才团队培育类:潘晓宇 刘晓蕾 66366961
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类:易 恬 66366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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