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发布日期: Mon Oct 16 00:00:00 CST 2023 浏览次数:3986

学院全体本科生、研究生: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和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启动我院2022-2023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与评审工作安排
        (一)启动宣传阶段工作安排(10月16日)
            学院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4号)(见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学生〔2023〕9号)(见附件2),结合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3)、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4)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学校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和学院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学院2022-2023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学金情况见附件5,学院范围专项奖学金情况见附件6。      
        (二)学生申请阶段工作安排(10月16日-10月20日)
       申请专项奖助学金(全校范围及学院范围)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在10月20日17:00以前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申请人还需要填写《XX学院2022-2023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本科生填写附件8,研究生填写附件9),以“奖项-本科生/研究生/-20xx级-姓名”的格式发送到1030798547@qq.com。 
研究生还需在申请页面最下方“打包附件”处上传《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2023)》(见附件7,需本人与导师签字(手签),扫描为PDF文件上传)。
       本科生还需要进行答辩,请加入qq群:830407047。
     (三)学院评审阶段工作安排(10月21日-11月1日)
       1.学院将组织本科生评审答辩,时间预计为10月21日-10月26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学院将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导师推荐(仅研究生)、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其他事项
      1.初审将依据综合素质评价排名从申请人中确定答辩名单,并在院网公布。
      2. 各奖项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2-2023学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一人仅限报一项专项,仅可以调剂到名额未满的奖项;涉及不同等级的专项奖学金请均申请一等奖,经学院评审根据评审结果调整等级。
      3.线上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需在纸质版《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上签字(手签),纸质版材料具体提交时间、地点后续通知安排。
      4.本科生转专业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在原学院进行。
      5.本次学校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6.2023级硕博连读的同学,可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回原硕士班级参与评选。
      7.原则上本科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国励、综合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之间不可兼得。
      8.本科生学术论文发表只认可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具体要求与教务处免试研究生推荐规定一致。
      9.学生在专项奖助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撤销其所获奖励,追回奖助学金和证书,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10.申请华为智能基座奖学金的同学请填写附件14,一并将材料发送到1030798547@qq.com。

        专项工作联系人:张皓,66368269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