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工作】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发布日期: Sat Apr 27 00:00:00 CST 2024 浏览次数:177

学院全体师生:
     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基金会〔2024〕15号)要求,学校将开展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拟推荐我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教师候选人参加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奖励对象为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指导服务大学生赴基层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既包括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基层主要包括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
二、奖励名额及奖励额度
      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奖励高校毕业生400人左右(全国),教师60人左右(全国)。每人奖励奖金人民币3万元。已获得该项奖励人员不再重复奖励。

      我校拟推荐的“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毕业生和教师各1人。

三、遴选条件
    (一)“基层就业卓越奖”高校毕业生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中国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
      2.扎根基层。从高校毕业不超过10年(120个月),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时间3年(36个月)及以上,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优先考虑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工作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敬业奉献,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二)“基层就业卓越奖”教师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当好“四个引路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2.服务一线。长期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线从事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高校教师,包括就业指导教师、专业课教师、党政干部、辅导员和就业工作人员等,累计从事就业工作3年(36个月)及以上。
      3.工作突出。坚持就业育人理念,用心用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勤恳务实,在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四、申报材料
    (一)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教师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附件1(毕业生),附件2(教师),请仔细阅读附件3中的填表说明,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推荐表。)
       2.《“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事迹材料》(附件3),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反映与基层就业相关的工作情况(限2000字),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请勿在文档中配图表。同时提供JPG格式的电子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1600*900像素)。
       3.《“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毕业生),附件5(教师),仅需填写表内内容)。

     (二)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星期一)上午10:00前,纸质版由本人签字后报送至3教X31433黄倩老师处,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姓名+基层就业卓越奖)发送至huangqian@swjtu.edu.cn。

       如有疑问请联系,联系电话:028-66368234。

附件:
1.“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高校毕业生)
2.“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教师)
3.“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事迹材料
4.“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汇总表(高校毕业生)
5.“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汇总表(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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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工组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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