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理工类) 2026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位老师: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西交校科〔2023〕2号)的要求,现启动2026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理工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科技创新项目类
该类项目主要用于支持新入职青年教师(理工类)开展自主科学研究,提高科研创新能力。
1.申报条件
(1)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全职博士后或有博士学位的专职科研人员,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资助的教师不受此条件限制;
(2)申请人未获得过科技创新项目资助;
(3)年龄40(含)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适度支持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引进人才。
(4)优先支持围绕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新能源、新材料、量子科技、具身智能、氢能和核聚变能、第六代移动通信等领域开展的基础、前沿研究。
2.研究期限
执行期2年,即2026年1月-2027年12月,每项10万元,分年度下拨。
3.项目组织形式
(1)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须于2025年12月25日前登录“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在“校级项目”板块完成申报材料填写,学院及科研院将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2)待科研院审核通过后,学院组织专家开展2026年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的评审工作(后续通知到每位老师)
(二)基础研究培育类
该类项目主要包括理科培育支持专项、医工结合培育专项。
1.申报条件
(1)理科培育支持专项
a.申请人年龄原则40(含)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b.申请人学科:数学、物理、力学、化学等学科;
c.申请人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且项目已结题,未主持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以上项目。
(2)医工结合培育专项
a.项目实行学校和附属医院“双负责人制”,学校在职科研人员作为第一负责人,附属医院在职科研人员作为第二负责人;
b.重点项目第一负责人应未满45周岁,一般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
c.重点项目结题要求第一负责人在项目资助期内牵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含一般重点、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等)项目,并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一区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其他基本条件和考核指标等内容,详见附件3。
2.研究期限
理科培育、医工结合一般项目资助力度均为10万元/项,执行期2年;医工结合重点项目资助力度30万元/项,执行期3年。
3.项目组织形式
(1)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须于2025年12月30日前登录“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在“校级项目”板块完成申报材料填写,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医工结合专项项目需签订合作协议,申请时可由负责人签字后扫描上传系统,待项目批准后正式签订。合作协议模板详见附件4),科研院将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2)待审核通过后,科研院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择优资助。
(三)AI科技创新专项类
该类项目主要用于促进人工智能与学校优势领域的深度交叉融合,进一步提升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能力,面向原创突破的自由探索,AI算法、模型、材料、器件、系统等方面培育项目。
1.申报条件
(1)申请人年龄原则40(含)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双博士学位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资助;
(2)应邀请至少2名指导专家对所开展交叉研究科学问题进行咨询指导。指导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申请人所开展主要研究应为指导专家从事或熟悉领域;
(3)已有在研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教职员工,不得牵头申报。
2.申报类别
(1)AI+智能制造方向
重点围绕产业底座、智能装备、共性支撑、典型场景等方面开展培育。
(2)AI+低空经济方向
重点围绕基础设施、低空装备、典型场景、安全保障等方面开展培育。
3.研究期限
执行期2年,分年度拨付经费,资助力度不超过20万元/项。
4.项目组织形式
(1)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填写《西南交通大学2026年度AI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书》(附件5),并于2025年12月30日前将《西南交通大学2026年度AI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书》的word版、签字盖章后的扫描版发送至邮箱kjczdb@swjtu.edu.cn。
(2)待审核通过后,科研院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择优资助。
(四)优秀青年团队培育类
该类项目主要用于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原始创新能力和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领衔的跨学科、跨领域优秀创新团队。
1.申报条件
(1)团队负责人原则上未满45周岁(2026年1月1日);
(2)每个二级单位限推荐1个团队;
(3)其他条件详见《西南交通大学“优秀青年团队”培育管理办法(试行)》(附件6)。
2.研究期限
3年,即2026年1月-2028年12月。
3.项目组织形式
(1)拟申报团队请于2025年12月26日17:00前将《2026年度优秀青年团队项目申报表》(模板见附件7)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学院办公室(犀浦校区3教31528办公室);word电子版发送至学院邮箱scky@swjtu.edu.cn。
(2)待各单位完成推荐工作后,科研院将组织专家对2026届申报团队进行评审,择优原则上支持不超过5个。
(五)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类
该类项目主要用于支持我校教师与利兹大学等国际知名大学、科研机构人员开展学术交流和国际科技合作。
1.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资助的教师不受此条件限制;
(2)申请人与利兹大学等国际知名大学、科研机构有前期合作基础;
2.研究期限
每项不超过10万,执行期2年,即2026年1月-2027年12月,分年度下拨。
3.项目组织形式
(1)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8),提交学院审批汇总;
(2)请于2025年12月26日17:00前将《西南交通大学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申报书》及《xx单位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9)的word版发送至邮箱scky@swjtu.edu.cn,。
(3)科研院将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择优资助。
(六)GF培育项目类
该类项目主要包括一般基金项目和GF科技创新团队项目。
1.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坚守学术诚信、恪守学术道德,相同、相近研究内容不得多头、重复申请资助;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
(3)原则上,一般项目负责人年龄40(含)周岁以下;团队项目的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团队成员不少于4人,团队年龄、职称等结构合理。
(4)申请项目选题未获得过其他各类项目资助。目前正承担科研院支持的专项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本计划项目。
(5)项目申报过程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2.研究期限
一般项目资助力度均为10万元/项,执行期2年;团队项目资助力度30万元/项,执行期3年。
3.项目组织形式
(1)自由申报,名额不限。先进院将采取竞争择优方式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
(2)请于2025年12月26日 17:00点前将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0)一式5份以及电子光盘报送犀浦校区3教31528办公室。
(七)科研平台运行类、重大项目培育类另行通知。
二、限项要求
1.每位教师只能承担1次科技创新类项目。建议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首次先申报科技创新项目。
2.申请人本年度申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类别不限,每人限获批1项。
3.有在研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申请人不得申报当年项目。
4. 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3个项目。
三、特别提醒
1.鼓励承担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教师,积极在《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工程世界一流学科创新支持计划专项期刊目录》或国际知名期刊发表国际合作论文。该论文将作为项目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
2.经费支出进度要求为6月20日50%,9月20日75%,11月20日100%,未按进度要求完成的部分经费,科研院将收回统筹使用。
3.如需购买专用科研仪器设备,请在科研院网站“常用下载”下载“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仪器设备采购(租赁、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办理。
4.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技术文件等),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中英文字样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论文不予认定为项目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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