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院非新生年级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启动我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阶段(9月24日—9月27日)
1.学生申请应符合《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见附件1、附件2)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各年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3。
2.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学生资助”“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按照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申请信息,在9月27日17:00以前完成网上申请提交(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确保申请提交成功)。申请国奖学生还需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院填写版)》(附件4),在9月27日17:00以前按照“国奖-学号-姓名”的格式发送至1030798547@qq.com,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如果学生的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具体要求见附件2)。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通过学校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的智育评价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30%。
3.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还需准备3分钟答辩PPT,并加入qq群622412226,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二、学院评审阶段(9月28日—10月11日)
学院将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
三、学校评审报出阶段(10月12日—10月27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整理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名单、相关工作总结及审批表等报送教育部审批。
四、注意事项
1. 2022-2023学年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德育、体育、美育、劳育成绩需达到《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22〕1号)相关要求;
2.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全日制本科生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务必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见附件5);
4.本次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
5.转专业学生评选在原专业进行,占用原学院名额,系统审批由新学院负责,新老学院需做好沟通交接工作;
6.原则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
7.扬华素质网系统操作参考《扬华素质网奖助学金评选版块操作流程》(见附件6)。
专项工作联系人:张皓 028-66368269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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