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关于开展2021级博士研究生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发布日期: Sun Oct 08 00:00:00 CST 2023 浏览次数:1234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西交校研[2021]48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起,博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三学年开始,每个自然年的年末前均须进行年度考核。我院2021级博士研究生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

1、在2023年11月20日前,所有2021级博士研究生填写《博士研究生年度考核报告》,经由导师签字同意后,将报告第一至第三项所在页面拍照制成PDF电子文档,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博士年度考核应用管理”模块中上传。

2、2023年11月21日-12月31日,由导师参加的至少3人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度考核专家组对博士研究生进行年度考核。在年度报告会上,博士研究生须详细阐述论文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导师应对博士研究生的年度进展情况做出综合评价,考核专家组对学生年度进展报告和学生年度科研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决议。如认为该生不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条件和要求,应作出“不通过”的决议,并作出“博士研究生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或“结业”或“应予退学”的建议,经学院审核后报送研究生院。

3、年度考核前需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告,否则年度考核工作无效。

 4、年度考核后,博士研究生在2024年1月10日前将《博士研究生年度考核报告》和《博士研究生年度考核报告会记录表》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犀浦3号教学楼X31534)存档。

 

 

计算机人工智能学院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