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级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通知

来源: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发布日期: Wed Mar 06 00:00:00 CST 2024 浏览次数:381

    按照研究生院和我院学位论文管理要求,2022级博士研究生开题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题完成时间

  普博生(包括工程博士)和硕博连读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一般应在博士入学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直博生一般应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

二、开题要求

1、参加开题报告时,博士研究生应已经完成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分和《文献阅读与评述》环节学分要求。

2、开题报告会应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博士研究生在开题报告会上应就所选课题进行详细报告,由导师(组)召集至少3名相关学科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作为开题报告的专家委员会对开题报告进行综合评估,就课题的研究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3、首次学位论文开题未通过的,可在下一学期再次申请开题;两次论文开题均未通过的,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条件者,学生应提交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申请。开题通过者获得 2 学分,并获得开展论文工作的资格。否则, 按应予以退学处理。

4、开题前需在学院网站进行开题公告,否则开题工作无效。

三、开题报告材料提交说明

  论文开题通过后,普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在2024年7月12日(直博生在2025年1月15日)前将《博士研究生选题报告》和《博士研究生选题报告会记录表》(见附件)纸质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犀浦3号教学楼X31534)存档,电子版拍照上传到研究生教务系统,联系电话028-66368237。

 

 

 

 

计算机人工智能学院

2024年3月6日